仲裁法(仲裁法58条)
仲裁法适用范围 仲裁法主要用于解决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而言,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纠纷 仲裁法主要用于解决各类合同纠纷无论是商事合同还是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即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答案B 仲裁具有民间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当事人的授权C项错误,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D项错误,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仲裁独立原则根据事实原则一裁终局原则等,对于仲裁裁决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 一哪些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
答案B 1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3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上诉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以及一审经过调解结案,则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则进入二审。
仲裁法的历史沿革具体如下旧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仲裁在我国传统上被称为公断,现代意义上的仲裁形成于1912年北洋政府司法工商两部所颁行的商事公断处章程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民事公断暂行条例但这个阶段商事公断更多的是调解,裁决由双方当事人同意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1 仲裁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巴比伦时期,当时的社会契约中已有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记载2 中世纪时期,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商事法庭相继成立,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仲裁制度的基础3 仲裁法与商事纠纷解决有着密切关系,早期的商事法庭采用的解决方式就是一种形式的仲裁4 改革开放后,我国仲裁制度得到。